编曲攻略:贝司(Bass)编曲技法详解 - 下属音、同属音关系
# §6-2下属音、同属音关系
关于属音的定义想必大家早已清楚,为方便今后的讨论我们再定义两个新名词(以下视8度为同音):
【定义1】称音N-7是音N的下属音,即某音的下属音是它的下行5度,或者说某音是其属音的下属音。
【定义2】称音N+7为音N和音N或N+2的同属,即一个音是其属音和自己或下属音的同属音。
经过8度的转换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音A和其上行大二度B的同属是音A的上行五度。
为什么要引入同属的概念呢?首先,我们很容易得知以下两个推论:
推论一:任何相距大二度音程的两个音之间有两个等距中间音,一个是中间的半音,另一个是它们的同属。也既是说N和N+2的等距中间音有两个,一个是N+1,另一个是N+7
推论二:一个音N的下属音移高大二度就是音N的属音。
推论三:平均律体系中大二度存在两个等距中间音,小二度不存在等距中间音(当然也不存在同属音)
既然同属是一对大二度的一个等距中间音,那么从一个音N过渡到N+2途径N+7就很顺理成章了。当然N+1是更加直观的一个选择,但很多时候我们却不用N+1——毕竟半音有时候听起来太别扭了。
在钢琴的伴奏肢体里面(后面钢琴的章节中我们会做详细的介绍)我们往往追求更多的和声饱和4(请参考延音踏板章节中相应篇章的论述)和不确定的和声色彩,比如我们要用柱式来弹奏一个C和弦,往往弹奏C、D、G这3个音,这样一来我们的和弦饱和度就变成了2,不确定的色彩很浓;看来有点跑题,其实跟我们属音的话题还是有很大关联的——C、D、G这3个音之所以可以和谐,是因为G是C、D的同属音,很神奇的是如果没有这个同属音,C和D之间原本是那么不谐和的,而出现了同属音以后一切变得微妙了;同样我们用钢琴演奏C和弦的柱式时偶尔也会用F、C、G这3个音——不难看出C在这里成为了F和G的同属音。由此我们不难得出
构造一个和弦的和弦外音的方法之一:以某和弦根音a和其属音b中任意1个音为同属音反求第3个音。
上例中面对C、D相邻的大二度,听起来多少有些阴霾,如果我们需要减弱这种气氛,就把D移高8度,如此展现的便是两个直观的纯5度了,事实上我们在钢琴的分解伴奏肢体中常常运用C-G-D(升高8度)-G这样的型式。
从上面的构造方法我们可以直观地得到C在钢琴演奏中最常用的两个实际和弦构成——C-D-G与C-F-G,这也正是我们在钢琴伴奏里面最常用的两个C大调的柱式和弦。
属音关系的两个音之间在音律上有什么联系呢?说到这个似乎要扯远些:管仲在其所著之《管子·地员篇》中提出中国最早的律学理论——“三分损益”;将一根音律为n(其对应十二音律中的音高)、长度为l的音律管(某种吹奏乐器)平均分成3份,“损”指“减”(即从3份中减少1份),而“益”则是“增”(即再加1/3),先损后益;当然你可能需要有一些起码的物理学常识——管子越长音高越低。
将第1根音律管的长度去掉其1/3减至l(2/3]ii即l/i,其音律便又回落至n+2(又回降了4度),第3根音律管也就生成了;依上述两部的方式继续损益,我们又可得到长度分别为li、l/i,音律分别为n+9、n+4的第4、5两根音律管,现在一个五声音阶出现了;当然你还可以继续损益下去,最终得到完整的十二音律(见下图所示) 。
“三分损益法”每制出新的律管与原律管的音高都是升高5度再降低4度的关系,再按音高调整排列;注意到我们若将降低4度视同于升高5度后的低8度,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它又叫“五度相生”了。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音的属音是由这个音衍生出来的。另外,请注意音n和其属音n+7所对应的N大调及N+7大调两个音阶中唯一的区别是N+7大调将N大调的4音n+5升高为n+6(对应为N+7大调的7音);n和其下属音n-7(或n+5)所对应的N大调及N-7大调两个音阶中唯一的区别就是N-7大调将N大调的7音n+11降低为n+10(对应为N-7大调的4音)。
拨片 2015/01/15 0 问答
关于属音的定义想必大家早已清楚,为方便今后的讨论我们再定义两个新名词(以下视8度为同音):
【定义1】称音N-7是音N的下属音,即某音的下属音是它的下行5度,或者说某音是其属音的下属音。
【定义2】称音N+7为音N和音N或N+2的同属,即一个音是其属音和自己或下属音的同属音。
经过8度的转换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音A和其上行大二度B的同属是音A的上行五度。
为什么要引入同属的概念呢?首先,我们很容易得知以下两个推论:
推论一:任何相距大二度音程的两个音之间有两个等距中间音,一个是中间的半音,另一个是它们的同属。也既是说N和N+2的等距中间音有两个,一个是N+1,另一个是N+7
推论二:一个音N的下属音移高大二度就是音N的属音。
推论三:平均律体系中大二度存在两个等距中间音,小二度不存在等距中间音(当然也不存在同属音)
既然同属是一对大二度的一个等距中间音,那么从一个音N过渡到N+2途径N+7就很顺理成章了。当然N+1是更加直观的一个选择,但很多时候我们却不用N+1——毕竟半音有时候听起来太别扭了。
在钢琴的伴奏肢体里面(后面钢琴的章节中我们会做详细的介绍)我们往往追求更多的和声饱和4(请参考延音踏板章节中相应篇章的论述)和不确定的和声色彩,比如我们要用柱式来弹奏一个C和弦,往往弹奏C、D、G这3个音,这样一来我们的和弦饱和度就变成了2,不确定的色彩很浓;看来有点跑题,其实跟我们属音的话题还是有很大关联的——C、D、G这3个音之所以可以和谐,是因为G是C、D的同属音,很神奇的是如果没有这个同属音,C和D之间原本是那么不谐和的,而出现了同属音以后一切变得微妙了;同样我们用钢琴演奏C和弦的柱式时偶尔也会用F、C、G这3个音——不难看出C在这里成为了F和G的同属音。由此我们不难得出
构造一个和弦的和弦外音的方法之一:以某和弦根音a和其属音b中任意1个音为同属音反求第3个音。
上例中面对C、D相邻的大二度,听起来多少有些阴霾,如果我们需要减弱这种气氛,就把D移高8度,如此展现的便是两个直观的纯5度了,事实上我们在钢琴的分解伴奏肢体中常常运用C-G-D(升高8度)-G这样的型式。
从上面的构造方法我们可以直观地得到C在钢琴演奏中最常用的两个实际和弦构成——C-D-G与C-F-G,这也正是我们在钢琴伴奏里面最常用的两个C大调的柱式和弦。
属音关系的两个音之间在音律上有什么联系呢?说到这个似乎要扯远些:管仲在其所著之《管子·地员篇》中提出中国最早的律学理论——“三分损益”;将一根音律为n(其对应十二音律中的音高)、长度为l的音律管(某种吹奏乐器)平均分成3份,“损”指“减”(即从3份中减少1份),而“益”则是“增”(即再加1/3),先损后益;当然你可能需要有一些起码的物理学常识——管子越长音高越低。
将第1根音律管的长度去掉其1/3减至l(2/3]ii即l/i,其音律便又回落至n+2(又回降了4度),第3根音律管也就生成了;依上述两部的方式继续损益,我们又可得到长度分别为li、l/i,音律分别为n+9、n+4的第4、5两根音律管,现在一个五声音阶出现了;当然你还可以继续损益下去,最终得到完整的十二音律(见下图所示) 。
“三分损益法”每制出新的律管与原律管的音高都是升高5度再降低4度的关系,再按音高调整排列;注意到我们若将降低4度视同于升高5度后的低8度,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它又叫“五度相生”了。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音的属音是由这个音衍生出来的。另外,请注意音n和其属音n+7所对应的N大调及N+7大调两个音阶中唯一的区别是N+7大调将N大调的4音n+5升高为n+6(对应为N+7大调的7音);n和其下属音n-7(或n+5)所对应的N大调及N-7大调两个音阶中唯一的区别就是N-7大调将N大调的7音n+11降低为n+10(对应为N-7大调的4音)。
拨片 2015/01/15 0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