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歌经久不衰的背后是音乐产业近十年发展的停滞,这是著名音乐人、恒大音乐公司董事长宋柯,在3月17日晚的互联网前沿沙龙上的肺腑之言。当晚的沙龙由腾讯研究院、TechWeb联合举办,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以及知名作词人唐恬等,就数字音乐产业和打击盗版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近年来,我国音乐产业快速发展,其中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其传播、消费、体验模式日新月异,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然而,数字音乐盗版率居高不下,私力救济无法遏制盗版行为,诉诸法律途径则面临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少的窘境。日益猖獗的盗版行为成为了阻碍音乐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 宋柯:内容提供商分得的“蛋糕”太小
恒大音乐公司董事长宋柯认为老歌经久不衰的背后是音乐产业近十年发展的停滞。事实上虽然现在的音乐领域很热闹,但是大家会发现可听的新歌很少,像80、90年代黄金的时候,大家都耳熟能详,现在一些《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这些顶级的电视音乐秀,实际上突出的也都是在老歌,大家以唱经典歌为主,这就说明一个问题,这些年整体这个行业从唱片产业转到互联网,它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其他的娱乐元素,如电影、电视、游戏,这是困扰音乐行业发展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明确的收费模式的欠缺使得内容提供商分得“蛋糕”的量数太小。内容方要求40%,但是到审批领域,各种项目刨除以后,最后内容商分得的比例很小。实际上目前版权方能分得的最多也就只达到30%,而且加上现在很多平台方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付费模式,付给内容方的版权费没有一个比较明晰的数额。同时,他认为音乐产品质量不高难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音乐行业最大的弊病在于产品的搭售,音乐人每卖一张专辑的时候,只用一首或两首歌曲主打,另外搭售八首不好听的歌,这样使得音乐产品的整体质量不高。互联网应该带来什么样好的音乐产品,应不仅仅限于对无损、发声的CD音质的追求,而应该打造出更为精致的音乐产品,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进而提升整个音乐行业的产品质量。最后,他认为音乐侵权的赔判标准过低,使得权利人无法得到足够的救济和赔偿。音乐行业因为没有直接的付费机制,权利人到底受到了多少的侵害,是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的,现实中的赔判标准大概不超过三倍。
# 韩志宇:互联网音乐不推行收费模式,就永远无法改变现状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提出推动音乐收费模式是挽救互联网音乐行业的良方。传统的音乐经营是靠出版和发行环节,权利人能够控制权利的使用,但是在信息网络时代,在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多头参与,使权利人几乎无法在网络上控制自己的权利。到现在为止,互联网的音乐就没有找到合理的经营模式,任何一个产业都很简单,当经营不能弥补生产成本,产业就无法延续。互联网音乐数字传播的特性非常强,互联网音乐如果不推行收费模式,就永远无法改变现状。他认为音乐领域资本相对集中有助于推动行业的规范经营。从2013到2015年,音乐产业的资本集中的速度在提高,就目前的趋势来看,从阿里收购虾米和天天动听,海洋兼并酷我并和腾讯结盟,以及百度在音乐行业保持的强劲势头,音乐行业从百家争鸣到几强争霸,整个行业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去竞争,去兼并,最后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高度的时候,就可能去进行规范的经营和管理,使得音乐产业竞争秩序更为合理、有序。同时,技术发展的趋势使用户获取作品的方式更为多样,传统音乐行业的管理模式受到挑战。技术发展的趋势使用户获取作品的方式越来越多样性,正在瓦解传统的经营方式,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音乐市场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传统的集体管理模式不能充分发挥维护权利人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时,政府应该坚决地出手推动音乐市场进入新阶段,推动全社会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不失时机的推出音乐收费的模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