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听说SLASH的自传出版了,我就第一时间去买了看。花了3天(或者说三夜)的时间读完了,感觉有些如释重负。其实这年头出自传的人一大把,是个碗儿点的都写本儿,而且玩摇滚的说得东西大多类似,无非是从小时候野,大了点喜欢上了摇滚乐组了乐队,从默默无闻到呼风唤雨,之中又夹杂了大量的毒品和女人,然后乐队成员间不合解散,最后又重组。当然每个乐队经历的事情和过程又不尽相同,而对于每个乐队死终的歌迷来说,正是这些只有乐队内部人员才了解的事情细节才是卖书的关键。我也是,听了枪花那么多年,在遗忘了很多过去曾经狂热过的乐队后,现在还是放不下枪花那些10几20年前的音乐。
我一直相信,从一个人的音乐中就可以了解一个人,越是音乐个性鲜明的人越容易探索,我希望从SLASH的自传中获得的就是想证明我自己过去一直对SLASH,乐队的认识和理解,更希望得到一些答案:枪花这个乐队是攀登到音乐界的巅峰的,AXL ROSE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乐队是如何解散的。读完了之后,我感觉非常满意。
书的内容讲述的是SLASH从小到大的人生经历和过程,从他妈妈–一美国黑人在法国巴黎认识了他爸爸—一个英国保守小镇的反叛青年艺术家开始之到组队VELVET REVOLVER为止,毫无保留,诚恳的自述人生。
我以为我过去读了许多关于乐队和SLASH的报道和文章,我应该对他们很熟悉了,读这本自传应该会是大浪不惊,细细的品味事情细节的,但是翻开了头序,就是当头一棒,让我明白了,这本书里还暗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和秘密。
连载一:
序
“感觉就像胸口被人用金属棍狠狠的抡了一棒,但是是从里面敲得。。。我的视线有些模糊,那是一种突然的,血腥的,但是非常安静的暴力。。。从外表看我完好无损,但那剧痛让我几乎站不稳脚根。。。这是我的身体对我的报复,是我过去几十年一直不断的折磨他的报复。。。在我35岁的时候,医生给我安装了心脏起博器。。。15年大量的酒精和毒品已经让这个脆弱的器官膨胀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我住进医院的时候,他们告诉我,我最多只剩六个星期。。。那已经是六年以前的事了,这个机器过去好几次挽救了我的生命。。。”
全书457页,我也不给自己找麻烦(法律上和时间上)细细的一点一点翻译了。但每个单元都有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我希望拿出来给每一个曾经或仍然继续喜欢和支持枪花和SLASH的人来分享。
连载二:
LA混子
SLASH(SAUL HUDSON)是在英国出生,但是在LA长大,因为母亲工作的关系,他的家庭和前卫艺术家们保持着非常亲密的关系,所以SLASH从小就是在音乐和艺术的气氛中长大的。父母分手后,母亲也和一些这帮人交往过,其中就包括当时如日中天的DAVID BOWIE,“有一次我见到BOWIE带着他的妻子来到我们家和我们一起聊天说笑,我觉得对他们那种理想主义者来说,带着自己的妻子去见自己的情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SLASH家住的周围也都是圈里的人,街坊邻里也很熟悉,其中包括了后来签了抢花的GEFFIN唱片公司的老总DAVID GEFFIN,“签约的时候我一直隐瞒着我的身份,不让他知道我就是HUDSON家的小子,后来听我妈妈说,他给我妈打电话叙旧,提到了我,问你们家的小孩现在怎么样了。我妈还反问他,你应该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你的公司刚签了他们的乐队呀,呵呵。。。”
童年时父母的离异对SLASH的打击是巨大的,从此以后他和弟弟就辗转在母亲的地方和父亲的地方还有奶奶那里,照SLASH自己的话说,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享受过安逸平静的生活。。。
中学时SLASH的最爱并不是吉他,而是BMX单车,和一帮子有着类似家庭背景的野孩子疯狂的在好莱坞的大街小巷中穿梭,吓唬行人,练习高难度花招,和干着野孩子干的所有违法乱纪还有之后逃避警察的事情是SLASH美好的回忆。他甚至都开始像着专业极限运动员的方向发展,已经有了小商店的代言,这个时候,吉他出现了。。。
说到吉他,就扯出了抢花的原鼓手STEVEN ADLER。他和SLASH是8年级(相当于初中2年级)就认识了的。两个不正经的野小子,成天不是偷学校的请假条翘颗,要么就是躲在厕所里抽烟,或者在学校的角落里抽大麻,成绩自是不用提,SLASH唯一感兴趣的科目只有:英语,美术和音乐,居然也能蒙混过关。。。一次偶然的机会,STEVEN让SLASH听一个特NB的乐队的歌,就是VAN HALEN第一张专辑的ERUPTION,“上帝啊,这TM是什么东西?!”SLASH被震了。。。也就是13岁天真的STEVEN一句“我们应该组个乐队玩”,才有了以后的历史。。。
这单元中也提到了SLASH的“第一次”。1978年,臭小子才13岁,臭丫头也才12岁,照SLASH的话说,当别的同龄人还在热衷法式激吻的时候,他们早熟太多了。第一次女朋友帮他打手枪是在女孩家公寓楼的洗衣房里,事情发展的很快,就当两个12,13岁的小孩真枪实弹的第一次行成人礼时,女孩的母亲突然回家了,我们尴尬的小英雄吓得提拉着裤子从阳台跳了出去。。。(靠,美国小孩也忒早熟了吧)
自从初中SLASH第一次抱起吉他的那一刻,历史慢慢的向着我们熟悉的过程发展。到上高中时,他早已经为吉他痴迷的疯狂,BMW单车也早扔了一边,每天没天没夜的抱着吉他练习他喜欢的歌曲。中间有个插曲,SLASH本来对学校就不敢冒,上课一般也是睡觉,正赶上一堂英语课老师在讲解“以貌取人”的意思。老师看SLASH睡觉不听讲穿着也脏兮兮,就把他叫了起来“看你的打扮我猜你是个玩音乐的,你玩什么乐器?”“吉他。。。”“那你玩什么音乐,我猜是摇滚”“差不多。。。”“那是不是又吵又闹”“没错,特别吵特别闹”这时老师兴奋得向全班大声宣布“大家看见了没有,这个年轻人就是’以貌取人’的完美的示范”我们被羞辱的海睡眼惺忪的小英雄愤怒的战了起来,掀翻了老师的讲台。。。SLASH就这样和第一所高中说白白了(被学校退了,哈哈哈)
STEVEN选了自己当乐队的领队,SLASH弹BASS,贝丝就贝丝吧。SLASH找到了一家街边的音乐学校,直接走到了前台,“我要弹贝丝。”前台就介绍给了一位他们那的老师,叫ROBERT WOLIN的人。“当我第一眼见到ROBERT的时候,他真不是我想象中的玩摇滚的:中等身材,白人,穿着LEVI’S仔裤和花格衬衫,挺乱的胡子,头发更乱。他很耐心的告诉我说我需要有一把自己的贝丝才能跟他学,我傻了吧叽的都不知道。我回了家问我奶奶能不能帮我,她居然就从柜子的最里面翻出了一把只有一根尼龙弦的弗拉明高吉他。。。当ROBERT在音乐学校再次见到我时,他愣愣的看着我手里抱着的只有一根弦的木吉他就明白了摆在他面前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ROBERT用磁带放了滚石的BROWN SUGAR,他拿起了吉他就跟着音乐弹。就在那个时刻,我听到了那个声音。我根本不知道ROBERT是在干什么呢,但我看着他和他手中的吉他就知道那就是我想做的。我告诉他‘这个,我就想学这个!’”
“ROBERT是个好老师,他从最基本的教我,他给我画了几个基本和弦的表格,用他的吉他教我正确的按弦指法,还调了我的琴—虽然只有一根弦。他告诉我最好赶快把另外5根弦也凑齐。吉他就这么突然进入了我的世界,我没有别的想法,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和STEVEN一起组建一个小乐队,除此之外再没有更远大的理想。当然十年以后就不一样了,我会和STEVEN一起幻想着在全世界演出,座无虚席的剧场,还有一堆一堆的美女。但13岁时第一次拿起吉他时,我什么都不知道,这还要多亏我奶奶从柜子里翻出来的那块木头。”
“一夜之间,吉他就取代了BMW单车在我心中的位置。那种感觉太不一样了:那是一种像绘画一样非常让人陶醉的自我表达的方式,但它能够挖掘出内心更深层的东西。我从小就是在音乐的环境中长大,突然之间我也可以演奏出这些音符,对于13岁的我来说没什么可以比这个更令人振奋了。我从音乐学校回到家里,我尝试学ROBERT的方法,一边听着我最喜欢的歌,一边尽最大的努力模仿—-在一根弦上弹一首完整的歌可是真不容易。几个小时后我就基本可以跟上歌曲中的变调,也能模仿曲中的旋律了。直到我能用一根E弦完整地弹深紫的SMOKE ON THE WATER,芝加哥的25 OR 6 TO 4,ZEPPELIN的DAZED OR CONFUSED和HENDRIX的HEY JOE这些歌的旋律。尽管我只能尽量的模仿,但知道我能够模仿出这些从磁带里传出的声音对我来说已经是足够的成就了。”
“9年级(初三)前的整个夏天,我都一直用我那把破木琴跟ROBERT学—–当然我凑齐了6根弦,还是他教的我怎么调音。他总能放一首他不熟悉的歌曲,然后几分钟之内就能学会跟着弹,我不明白他怎么做到的,太神奇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要达到ROBERT的那种水平:像每一个过分热情的初学者一样,我还不会走就急着想跑,也像每一个负责任的好老师,ROBERT强迫我从最基本的开始练习。他教我基本的大调,小调和布鲁丝音阶和基础的和弦把位。每次我完成了ROBERT留给我那个星期的作业,他就会把我最喜欢的歌,比如JUMPIN’ JACK FLASH(滚石)和WHOLE LOTTA LOVE(齐伯林)的和弦变化写出来奖励我。回了家,我经常是光练习奖励的歌曲却不练习基本功,第二天回到学校就被ROBERT骂。有时候我还是只用一根弦弹,因为每首我喜欢的歌都有一个RIFF,我就乐此不疲的在一根弦上满足自我。”
“我尊敬我的老师,ROBERT,但是我太天真,太冲动,太没有耐性,当时我看不到他教我的基本功与我想弹得滚石和ZEPPELIN歌曲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我在一间乐器店里找到一本叫HOW TO PLAY ROCK GUITAR(怎么弹摇滚吉他)的教学书。里面全是和弦,吉他曲谱,还有好多经典的CLAPTON,JOHNNY WINTER还有HENDRIX的SOLO谱子,随书还有一盒磁带讲解。买回家以后我就没黑天没白日的练习书里的东西。当我能够模仿磁带里的练习时,我就开始自己即兴创作。直到我自己弹的东西听起来也有点摇滚主音吉他手的味道时,我感觉我已经找到了‘葵花宝典。’那本书改变了我的生命,但可惜我不记得把它丢哪了,应该就在我家里的某个犄角轧栏。我感觉那本书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本,就在那间乐器店的书架上静静的等着我。它教会了我想学的技巧,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ROBERT的学校去了。”
“对我自己而言,我已经成了一名‘摇滚吉他手’,我跟我奶奶借了100块钱给自己名正言顺的买了一把电吉他。那是一把便宜的仿LP,我主要是冲LP的外形去的,因为许多我喜欢的吉他手都用LES PAUL,在我眼里就没有比LP再摇滚的摇滚吉他了。除此之外,我对任何其他有关吉他的事情都不知道。”
“发现了吉他对我来说就等于发现了我自己,它给了我目标,给了我人生的定义。突然间,青春期的烦躁不安消失了,我眼里只剩吉他。我从来不写日记,我不太会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吉他给予了我情感上的宣泄。我喜爱绘画,但绘画还不足以让我完全的表述我自己。我总是嫉妒那些能够通过艺术来表达自己的人,因为吉他,我才体会到那种感觉是多么的美妙。”
连载三:
初识AXL
高中时期SLASH自己成立了一个叫TIDUS SLOAN的乐队(STEVEN转学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歌手,就成了一个三名成员的乐队,也没人唱,三个人就是专心的玩手里的乐器,到处演出着不成功远多于成功的小演出。。。
SLASH一直在当地的音乐唱片店打工(“因为我偷磁带的时候就更方便了,哈哈”),为了理想努力赚钱。SLASH在绘画方面是有天赋的,经常画一些自己崇拜的乐队,分发给认识的人。一次他还在顶班,突然店里进了一格穿着时尚的家伙“超紧身黑仔裤,染黑的头发,粉色的袜子,手里拿着一张我画的AEROSMITH的插画。”“嗨,哥们,这是你画得吗?我喜欢,太NB了!”“是我画的,谢谢”“你叫什么?”“我是SLASH” “你好,我叫IZZY STRADLIN。”两个人就开始闲聊起来,SLASH邀请IZZY晚点以后去他家,IZZY也带了一盒他们乐队录的带子,SLASH对这盒带子里的东西实在说不上感冒,录得可以说是糟糕到家,但就在这么一盒破录音带子中SLASH隐约听到在吵杂的混响之后有一个人的独特嗓音,他的嗓音之高让SLASH怀疑是不是录制中的糟音。。。
SLASH认定了他的小乐队根本没有希望,就开始尝试找别人的乐队试试。看到当地音乐人找人手的广告中有个找喜欢AEROSMITH和HANOI ROCK的乐队,他就找了过去。在一个小的只能放一张床垫的破公寓间里,SLASH认出了之前见过面的IZZY,和一直抱着电话打不完的AXL ROSE,“我当时就觉的那个人怎么那么没礼貌,也不打声招呼,自顾自的一个劲打电话,但是后来通过我的了解,他不是那样的人。。。”当AXL终于放下了电话以后,又变得特别热情,滔滔不绝和SLASH堪了半天,但乐队并没有组成,不知道他们是改了主意不打算找另一名吉他手或者觉得SLASH并不适合。。。
STEVEN回来了,告诉SLASH他还学会了击鼓。。。两个人又在了一起,决定需要贝丝手和歌手,就帖出了广告。这个时候DUFF MCKAGEN出现在了画面中。“第一次约见面,进来一个高个子,标准的朋克打扮,我们知道肯定是这个人”“你就是SLASH?我以为你不是这样的”“我就是,你以为我是什么样的?”“我以为叫SLASH的家伙肯定是个精神质的朋克狂”“哈哈哈哈哈”三个人就打熟了。三个人的乐队组合了,但是还是找不到歌手,又因为STEVEN不认真练习,整天把妹,这个乐队也不了了之。巧合的是,DUFF新般的地方街的正对面住的就是IZZY,没两天这两人人就认识了,DUFF很快也加入了这个小小的音乐圈子。。。
虽然总在一起混,但却不是一个乐队的成员。SLASH第一次去看AXL的HOLLYWOOD ROSES的演出就被AXL的嗓音深深吸引了,“太野了,他把他的肺都唱爆了”。。。
连载四:
穿插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正式加入枪花之前,SLASH差点加入了LA有名(或者说臭名昭著)的流行金属乐队POISON(毒药)。当时SLASH还在为自己找可以加入的乐队,POISON当时发展的已经有点名气,有些收入,而他们的吉他手走了。SLASH虽然知道自己和POISON的音乐不是一道的,但禁不起朋友的劝说,还是去试了试。“他们的排练室墙壁上贴满了海报。。。他们自己的海报,都是那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模样的。。。我就穿着我平时的穿着去了面试,仔裤,T洫衫,还有一双我从农货市场偷来的一双高筒翻皮靴。我学了4,5首他们磁带里的歌,排练的时候就把他们全盖了。后来他们让我去第二次面试,我记得特别清楚他们的BASS手BOBBY DALE在我排练的时候老是看着我,气氛挺奇怪的。。。他就问我‘你穿什么?你不会穿这种鞋子上台吧?’我实话实说‘我还真从没考虑过这种问题’,很显然我的回答让他们既紧张又迷惑。。。最后我成了3个候选人中之一,其中一个人顶着一头染得白金色的大鸟窝头,穿着锃亮的白皮茄克,脸上抹着厚厚一层化妆品,抹着粉色的唇膏。我从他们那离开的时候这个人正巧进去,我看了他一眼就知道最后这个位置最后肯定是他的了,果不其然,那人就是CC DEVILLE。。。”
在这段时间里,SLASH逐渐了AXL成了好朋友,甚至有一短时间,AXL就住在SLASH家里。这时,SLASH道出了解析AXL性格非常重要的一次事件:“一次我一早出去上班了,AXL没工作就在我家呆着。我回了家发现他不见了,我妈告诉我他白天躺在奶奶的沙发上睡觉,奶奶没有地方坐,就把他叫起来,结果他居然对奶奶爆粗口然后就走了。我后来在大街上找到了他,晚上我们开着我妈的车。我用了最不严厉的口吻试探性的跟他讲他应该向我奶奶道歉,这个家伙一句话也不说突然就从行驶中的车里跳了出去,那时的车速有差不多50公里,吓了我一跳。这家伙和别人太不一样了,从那次以后我就认识到,和AXL打交道和与别人完全不一样。。。”
但是同时AXL也有特别直爽和圆滑的一面,一度SLASH和AXL因为SLASH的女朋友而闹僵了。“我和这个女孩交往了一段时间,我们分手后的一段时间内,她和AXL搞上了,等我们的关系又复合了之后她告诉我她和AXL有过一条腿。我特别生气,打电话找到AXL,‘你上了我女人!你都TMD干的什么事?’我其实蛮佩服他,因为他一点也不遮遮掩掩,他的理由很充分,当时我们又不在一起,我不上她,为什么他不能上她。但当时我可不是那么想的,所以我们闹的很僵,直到他也忍不住了让我不行就打他一顿出气。我确实有过想揍他一顿的想法,但是还是算了。后来他听说我在找工作,就把他工作的TOWER唱片店空缺的职位留给了我,这就是他向别人抛橄榄枝宣布和解的方式。”
后来混的熟了,slash也莫名其妙的进了他们的HOLLYWOOD ROSE,之后的一段时间里,HOLLYWOOD ROSE和LA GUNS这两支本地乐队不断的交换更替成员,就不罗嗦了。其实SLASH自己都说不清楚,感觉糊里糊涂的就加入了GUNS N’ ROSES:AXL, SLASH, IZZY, DUFF, STEVEN。
总之,我们认识熟悉的枪花最终成型了。
连载五:
又一个插曲之前忘了提了,但是考虑到对于乐队成员性格的解析和对日后乐队解散起到的重要性,加上了这段。这次是关于IZZY,“那时候的HOLLYWOOD ROSE是AXL和IZZY的乐队,但是AXL不喜欢他们当时的吉他手,自己决定把他给炒了,然后就邀请我开始和乐队排练。一开始IZZY并没有说什么,但是当排到第二首歌的时候,他突然中途放下乐器就这么离开了。。。现在的我明白那就是IZZY的方式,什么事情如果他觉得不爽,他就罢工,他从来不会把事情搞大,他就是悄悄地离开绝不回头。很显然他不知道那天我在那算是干什么的,而且对于AXL没有和他商量就把原吉他手踢了的事情很生气。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又把这件事情提了起来。IZZY总是特别的酷,他用一双杀手般的眼神盯着我,说‘那件事情非常TMD简单,我就是讨厌别人拿我当跟班儿似的指挥我’。。。”
IZZY和AXL可以说是一伙的,当初他们是两个好朋友一起从印地安纳州的鸟不拉屎小镇来到好莱坞打拼,但最后的结局却是IZZY第一个离开了枪花,这个事件就为之后乐队发生的种种变化做好了铺垫。
自传的第6章开始就主要围绕在乐队成员敲定了以后的故事。我认为这些部分向人们交待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人们总爱问得, 就是“枪花是谁的乐队?是AXL还是SLASH?”
乐队通过不断的排练来相互熟悉,“一开始的时候STEVEN搬来了一整套鼓架,但是他的拍子总敲不准。所以每次STEVEN开小差去撒尿的功夫,IZZY和DUFF总会把他的两个贝丝鼓藏起来一个,还有别的鼓。然后STEVEN回来以后继续排练才发现不对劲,‘哎,不对阿,我的贝丝鼓呢?奇怪,我明明带了两副来的啊?’像个白痴一样东张西望好像他把钱包丢在了上厕所的路上似的。IZZY就会说‘你甭管那么多,你又不需要那么多鼓,打好你的点就行了。’哈哈”
就这么个半调子乐队还没排练多长时间就着急着要出去演出了,不仅仅是演出,还要搞一个整个美国西海岸的巡演。。。倒是订了一串的演出,结果中途因为汽车故障,全延误了,就赶上了最后一场在西雅图的演出。那场西雅图的演出就是成员敲定后的枪花第一次正式演出。。。“虽然就演出了一场,但是乐队的士气格外高涨,好像我们已经完成了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情”。。。
当乐队开始频繁的参加些演出后,他们的名气和脾气也开始慢慢涨大。“我们慢慢开始向其他的LA流行金属乐队宣战。我们其实从来也没有公开叫嚣过,但是到后来每个和我们同台演出的乐队都开始害怕我们,因为AXL的臭脾气开始有点出名了,谁都知道他随时都可能发狂和人干仗。有好多个夜晚我们最后都卷入特别混乱的街边群架,我根本不记得是由任何了不起的起因而引起的。就因为谁看了AXL一眼让他觉得不爽,或者谁说了点什么,我们就上,就在大街上干群架。。。那段日子其实挺好玩的,呵呵”。
这帮子人基本上就是社会混子,没有什么固定工作或者住所。IZZY和DUFF还有自己的公寓,STEVEN总是在他的女朋友们哪里过夜,SLASH和AXL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就把乐队排练租的一间仓库空间改成了他们的家,很快他们的排练室/家在夜晚就成了周围其他混混开PARTY的聚集地。“NIGHT TRAIN”“MY MICHELLE”“ROCKET QUEEN”这些歌都是那个时期在那间破排练室/家里写成的。尤其是NIGHT TRAIN的创作过程,是SLASH一直引以为傲的。“NIGHT TRAIN的RIFF一开始是IZZY写出来的,我们不知道怎么往下编,但那个调子总是环绕在乐队成员的意识里。直到我们意识到我们共同的爱好—NIGHT TRAIN酒,当时2美元一瓶,18度的便宜福特加,没钱的时候我们都整瓶整瓶的喝那个。那天夜里我们就几个醉鬼抱着一瓶NIGHT TRAIN在小巷里溜达,我不记得谁了,但是有人开始唱起了和弦部分‘I’m ON THE NIGHT TRAIN(我喝NIGHT TRAIN喝高了)’,我们都一块跟着吼,然后AXL就开始即兴加上了 ‘BOTTOMS UP!(干杯!)’ ‘FILL MY CUP!(满上!)’ ‘LOVE THAT STUFF(就爱这口)’和 I’M READY TO CRASH AND BURN (我要喝个烂醉)’。 NIGHT TRAIN这首歌太神奇了,和PARADISE CITY很像,因为那首歌非常完整的体现了当时我们几个人生活和精神的现状,大家的创作灵感都非常默契的相互交织在一起。这首歌让我们大家都特兴奋,我不记得是之后的那个夜晚或者是第二天一早,NIGHT TRAIN这首歌就成型了,AXL填写了歌词,我们稍加修饰,就这么简单。几天之后的演出上我们就开始演奏这首歌,直到现在,每次我们表演这首歌的时候我都特别兴奋,忍不住得上窜下跳,我根本控制不住那种兴奋。”
连载六:
就在同一时期,毒品药物开始进入了乐队的世界。。。
“一开始我发觉排练的时候STEVEN有点不对劲,我也说不出来,他特别HIGH,像喝高了一样,但他一点酒也没占。我看他演奏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没有去追究。”后来通过STEVEN和他女朋友的接触,才发现他们在玩什么“。。。SLASH回忆起自己第一注射时,
“我和IZZY认识了一个女的,然后就去了她的公寓。之前我和IZZY一起吸过,就是把海洛因放在锡纸上烧,再用吸管把蒸发的烟雾吸进去,这种方法是中国人发明的,他们管这叫‘追龙’(CHASE THE DRAGON)。我感觉并不怎么样,不来劲,但是IZZY很享受。但那次我已经喝高了,那个女的帮我绑上胳膊,给我注射,我就感觉一股热流从腹部冲向头顶,然后我就不醒人事了。。。我直接昏倒在了地板上,等我恢复了意识之后,我感觉特别的奇怪,我看了看身边的空酒瓶,我以为我又喝高了,但是感觉是那么的不一样,我完全忘记了我被注射了海洛因。我等IZZY和那个女的醒来以后,我们聊天,我感觉从来没有那么好过,完完全全从身到心的平静,安心,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和平,我快乐的不行。那一天我们就在街上闲逛,拜访老朋友。在回家的路上,只要我们一停止走路,我们就会身陷在海洛因带来的感官漩涡之中。我才发现我HIGH了整整一天。”
“我告诉自己说 这是我这辈子玩过的最棒的玩意,比任何其他药物都NB”
“那一年,我19岁”
前面说到乐队排练的地方慢慢成了狐朋狗友在一起结交的场所,随着乐队在当地的名气不断壮大,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人物也越来越多。很快的,从排练室/仓库,到整个仓库区,到外面的停车场,每个夜晚都是灯火通明的PARTY,抱着酒瓶撒酒疯的,坐在地上注射的,躲在草堆里嘿咻的,肮脏混乱程度可想而知。“我们自己那时候也乱得不行,一次演出归来,我和IZZY轮番上一个从外面带回来的妞,三个人就在那么巴掌大的小地方里。IZZY也不戴套,结果他抽出来的时候射了我一腿,我那TM哪还有兴趣啊,我就说‘不行了,IZZY,哥们儿,咱们得换个大点的地方’”。。。
同样AXL也没闲着,结果惹了大麻烦。“基本上每次我们演出结束后,去看我们演出的人最后都会跟我们一块回仓库去玩,你想想跟我们玩的妞也没几只好鸟,但那次不知道为什么,出事了。我记得并不太清楚,我记得那个女孩和AXL爽了一晚上。后来可能是因为酒精和毒品的作用,那女孩有点精神失常,开始洒疯,AXL受不了她又吵又闹就让她滚蛋,我去干涉才平息了争吵。。。结果没过一个星期,我们那个仓库就被LA警察突袭了,砸了我们好多设备。幸亏当时只有STEVEN在那,我和AXL还在外面。原来那个女孩把事情告诉了她家里,谁又知道她家里和LA警察局还有些关系,结果就以强奸罪起诉了我和AXL,抓我们归案,并要以最重的刑罚判我们。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没干,我多倒霉啊。我和AXL没办法,只能在外面到处躲着。之后的一年时间内,我们都在为强奸案的麻烦伤脑筋。。。”
强奸案的事情相当于给了乐队一个当头一棒,让他们认识到过去那种无法无天的生活该要改一改了,所以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演出了创作上面。一次从旧金山演出回LA的小巴上,另一首枪花的经典诞生了。“我们都坐在租来的小巴里,喝着酒玩着木吉他。我随意的拨了几个挺酷的和弦调调,马上IZZY和DUFF跟着我一快弹,我加入了几个和弦变化,一直不断的弹这几句,马上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旋律就哼了起来。这时AXL张嘴了,‘TAKE ME DOWN TO THE PARADISE CITY (带我去那天堂之城)’,我自己随口而出 ‘WHERE THE GRASS IS GREEN AND THE GIRLS ARE PRETTY(那的草也绿,姑娘也漂亮)’但我觉得我编的那段挺GAY的,呵呵。 AXL又重复了第一部分,我马上喉到‘WHERE THE GIRLS ARE FAT AND THEY GOT BIG TITTIES (那的姑娘又肥,奶子又大)’但是所有乐队成员一致投票决定‘绿草’的那段更好,我投的‘大奶’一票就无效了。在回LA的车上,我们一点一点把整首歌的轮廓都敲定了。当我们远远的可以看到LA市中心的高楼远景时,歌的RIFF也出来了,就在那个时刻,PARADISE CITY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抢花的歌。”
连载七:
没过多少时间,枪花已经成了LA地区最被人议论的乐队。“名气越来越大,各大唱片公司也开始对我们感兴趣,甚至当GEFFEN唱片公司的TOM ZURANT在只看了我们演出的两首曲子以后就走了,而且故意的跟其他唱片公司的人说我们特别烂,根本不值一提。他很狡猾,因为他要把其他唱片公司的人都支走,好让我们和他签约。”
TOM ZURANT在圈里是非常有名的,就是他当初挖掘了MOTLEY CRUE。所有唱片公司的经理人都注视着TOM的一举一动,因为他有那种慧眼识英雄的本能,他有能从泥巴里掏金子的那种眼光。“就在看了我们演出之后他就马上到了后台自我介绍,其实不用他说什么,我们乐队都认定只有他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的成就已经足够有说服力了。他的热情也是真诚的,他跟我们说,说我们是自AC/DC以来最棒的乐队,我们也能感觉到当他说起我们的音乐时,他能体会到我们的感觉。虽然当时在后台我们什么也没说,但在心里面我们已经决定了除了他,其他任何人我们都不签。”
“因为TOM的名声在外,他的一举一动都是音乐界的导向标,所以当他接触了我们之后,一夜之间LA所有的唱片公司都派人来和我们接触想抢我们。那段日子太爽了,唱片公司不停的约我们去见面,我们就尽情的享受免费的午餐和烟酒。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我们吃遍了包括CHRYSALIS,ELEKTRA,华纳兄弟等几乎所有的唱片公司。我们进了见面的饭店(我们总要求见面的地点在高级餐厅,时间一般都是午饭时间,哈哈)就点最奢侈的菜肴和好酒,然后一边吃香的喝辣的一边和唱片公司的人打哈哈。每次见面的最后我们唯一能告诉他们的决定就是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见面讨论,才能做以后的更进一步的决定,其实就是尽可能的混饭吃,绝口不提正事。”
吃来吃去,最终乐队还是坐到了GEFFEN唱片的老总DAVID GEFFEN的办公室里。“在整个交涉的过程中我就坐在屋里看着DAVID,我从8岁以来再也没有见过他。想起了小时候,我父亲经常带我来这里,我还想他会不会认出我。我故意去了趟厕所,发现所有事物的装饰还是和我小时候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交涉过程非常快:我们要求提前支付6位数酬劳还有别的什么。在1986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敢要求预支6位数是前无古人的,几乎是疯狂的。唱片公司也居然也爽快答应,我们雇了一名乐队律师,起草了合约然后马上就签了。”
枪花终于是签约了,但是一签完,公司马上让乐队停止一切商业演出,找个真正的全职经理人和制作人然后就专心埋头写歌出专辑。公司的初衷是好的,希望乐队能够不用为挣生活费上浪费时间,也慷慨的资助了数目可观的资金。但是他们失策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对乐队成员的习性一点也不了解。后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当乐队有着大把大把的时间和金钱可以任意挥霍时,麻烦就会一个一个的接踵而来。
枪花签了约,GEFFEN也在积极的为乐队物色合适的经理人和制作人。“TOM安排了不少不错的经理人和我们见面,其中有经营过METALLICA和DEF LEPPARD的Q PRIME经理人公司的CLIFF BERNSTEIN和PETER MENSCH。那天我记得我就躺在TOM的办公室里,我不记得我当时是不是喝高了,反正我就一直躺在沙发上,那两个家伙也迟到了。其中一个人就说‘枪花的音乐不是那种我们认为感兴趣的’‘什么?’我心里暗自冷笑着。然后另一个人跟我说‘那些你弹的SOLO’ ‘怎样?’‘你弹的SOLO我听着就像噪音,不像METALLICA的音乐,非常有旋律性’我心里就骂‘随NMD怎么说’我就一直躺着也懒得理他们。这两个人和许多我们见过的家伙一样,他们就是不懂我们,他们不明白我们的音乐,所以他们错过了这个机会,最后又后悔的要死。在那段时间里,每一个TOM安排和我们见面的公司代表都选择不接我们,最后他们每一个都后悔得恨不得自杀,这些人多的可以排一条长队。”
连载八:
有了钱以后,乐队一致决定做了一个他们当时可能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租房子。虽然钱不是问题,但是找遍了LA也没有房东愿意把房子租给他们,到不是因为他们有不良信用记录—他们是一点信用记录都没有。最后好不容易租到了一栋相当不错的房子,但是乐队成员的习性就注定了他们在那住不长,“如果你打开我们的冰箱,那乱的就像有人在里面住过一样”,那栋房子乐队只住了三个月就被房东踢出去了,而且连预付的保证金都没退,可见他们把里面造成了什么样子。
有了钱,SLASH想当然的把钱都花在了他唯一关心的东西上:毒品,在这段时间,他和IZZY成了不折不扣的瘾君子。“那个时候,LA几乎满大街都是卖这个的,你根本不用担心搞不到。我把能花的钱全买了毒品,基本足够够维持我每天的需要。那会儿,我完全沉迷于那种快感之中,对于它们今后会带来的后果完全没有认识。”这段生活方式也通过音乐完整的记录了下来,“有一天晚上,我和IZZY和他女朋友就在他们的公寓里,弄好了药慢慢在那HIGH着。我们就一边HIGH一边坐着发牢骚,抱怨那些卖我们货的贩子和作为一个瘾君子生活上的各种麻烦。突然一首歌的主意就诞生了,IZZY写了一段很酷的RIFF,就是后来的MR。BROWNSTONE。那首歌基本上就是讲在那个时段,我们这些瘾君子过的生活。我们当时把歌词写在了购物袋上,就拿去给AXL看。AXL稍微更改了些歌词,第二天我们就开始排练这首歌。AXL总是能够拿来一个IZZY简单的旋律,把它变成特别棒的东西,MR。BROWNSTONE就是个好例子。
想找个经理人难,想找个能受的了乐队的制作人就更是难上青天。“有不少相当有名的制作人介绍来过,但他们都受不了我们,有趣的是有几个在我们排练的时候进来看了一眼就被吓跑了,可能我们排练的声音太大了,我出去一看,早没人影了。”
这时传奇乐队KISS的PAUL STANLEY对制作枪花产生了兴趣。“虽然我们都不觉得PAUL和我们的音乐合得来,但是STEVEN特别崇拜KISS,我们就邀请他到我们住的地方来聊聊。那会儿,IZZY和我的毒瘾已经相当大了,基本上成了每天生活的一部分。当PAUL到来之前,我们狠很的来了几下子,这样人就不会看起来懒洋洋的。PAUL一开口就说‘首先,我想重新修改WELCOME TO THE JUNGLE。’PAUL那意思是JUNGLE还是相当有潜力的,但是缺少有冲击力的结构。他说我们需要一个更能被人记住的和弦部分,可以琅琅上口的,说白了就是做成KISS的歌那样。我记得我可能打了个不屑的懒咯儿。在我看来,他就是那种穿着时尚,挽着漂亮明星老婆开着跑车,用那种高高在上所谓“成功人士”的姿态教育我们要怎么怎么样,我最烦那一套。”
“我们马上告诉TOM,去跟PAUL说我们决定继续寻找制作人,他不合适,但是很感谢他。然后我把同样的故事跟本地的媒体又讲了一遍,可能稍微夸张的讲了些有关PAUL的事。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特别针对PAUL的不敬言论。我并没有恶意中伤的意思,只不过那时我们对自己的音乐太执着了,任何不能接受我们音乐的评论对我们来说就是大错特错的。过了可能没一,两个月我还给PAUL打电话求他办个事。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要准备进录音棚录音了,但是我已经把我所有值钱的乐器都当了换毒品,我听说他刚和BC RICH签了约,想问他能不能帮我搞几把不错的琴,起码能拿得进录音棚的。‘嘿,PAUL,是我SLASH,好久不见,最近怎样?’‘还成’‘嗯,听着,我知道你刚给BC RICH代言,能不能帮我搞几把吉他?’‘简单,就是说句话的事。。。’然后就是一阵沉默,‘我可以,但我不会帮你。我给你个建议,以后你再对媒体张嘴前最好仔细想想自己要说的话’然后‘啪’一声把电话给挂了”。。。
这段恩怨之到2006年SLASH参加向KISS致敬的演出时才最终化解。
谁都知道毒品可怕,毒品本身不可怕,随之而来的毒瘾才是毁人不倦的根源。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SLASH还没有认识到,这水已经没到他的脖子了。“像我之前说的,LA满大街都是毒品,我一直也不太在意自己用的量。我一直就当它是休闲娱乐用,我以为没了它地球也照样转呢。我第一次认识到自己有瘾了,就是第一次搞不到药没的用了。之前我一直不以为然—-无知就是福啊。那天我和IZZY还有我们的摄像师去外地拍照,中途没少喝酒。时间一点点过去,我就开始有不舒服的感觉,我以为我只是累得有点感冒外加喝高了。等我们回到LA,一进我的住处我就昏倒在了地上。等我夜里醒过来感觉越来越不舒服,我想去楼下的酒吧来两口WHISKEY估计就舒服了。但是喝了几杯以后不光一点没有好转,反而更难受了。那种感觉太难受太痛苦了,我回到家里,站着不是,坐着也不是,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受一点的姿式:跪在地上,双手按在后脖子上把头压到两腿中间,像受刑犯一样。再明显不过了,断了一天没跟上,我的身体就产生强烈的依赖反映,但是当时我还没有勇气向自己承认。整晚我就半死不活的躺在床上浑身冒冷汗,我固执得欺骗自己说这是我这辈子得的最恶劣的流感”。。。
连载九:
“那次以后,我想我的用量比以前少了,但我还是一直刻意去淡化我对药物依赖的事实,直到法律的铁手让我不得不赤裸裸的面对这个问题。那天晚上我和一朋友DANNY一起去街上买货,找了半天也只搞到了一点点,也就够解个馋的。然后我们一起去另一个朋友家把搞到的粉都干掉。凌晨4点,我们回家。就在离家门一步路的地方愣被警察拦了下来。那两个该死的警察很明显的就是找茬,肯定是那天的指标没完成,因为我们既没有超速,形迹又不古怪。我身上是什么也没有,但是DANNY忘记了他放在上衣兜里的注射针筒被搜出来了,这就给了警察足够逮捕我们的借口。他们一边用手电晃我们一边询问,‘先生,你今天吸毒了没有?’‘没有’‘你确定吗,看起来你的瞳孔都收缩了。’‘可不是吗,要不是你使劲拿手电晃来晃去的。’那俩警察也不多啰嗦,没收了DANNY的车,以持有违禁药物嫌疑的名义扣了他。警察也扣了我,但不告诉我有什么依据,我就在家门口被警察带走了。”
“我们都被关进了警察局的大铁栅栏里,干坐了好几个小时。过了够长的时间,DANNY因为针筒的问题被记录档案,警察把他放了,临走没忘给了他一张法院传单。我就一个人蹲在警察局里,我以为我没有任何把柄,警察随时都可能把我放走。结果我愣一直蹲到第二天早上8点,中间都没有任何人理我,或解释为什么我被关着。我从一开始关我的小栅栏里被推进了另一个大栅栏,里面关了一堆人,有一个公用便坑,尿骚味刺鼻。。。我完全懵了,不知道他们要把我怎么样。昨晚注射的药效基本上已经退了,我清楚的知道再过几个小时我的毒瘾就会发作。很快,所有被拘留的人都被赶上了一辆窗户加装了铁丝网的改装大巴,我们一个个都被背扣着手,脚也拴着铁链,每人之间用铁链相互连着,就这么上了囚车。都那个时候了,我马上就要进郡拘留所了(美国的行政管理是州-郡-镇,郡就相当于中国的县)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在那。但我意识到我肯定是要进去了,赶紧的狂啃抹在指甲上的黑指甲油。打死我也不能带着黑指甲进去!(这里插一点美国拘留所性质比监狱较轻,但情况一样。看越狱就差不多知道了,到了里面不是NB就是SB,抹指甲油就等于给自己找麻烦)。”
“那次体验是让我彻底认识了什么叫官僚,而我本身的毒瘾也没让自己好过。在被关进去之前,我模模糊糊的知道点关于毒瘾发作时人体产生依赖反应的事,从一块混的人那听说过。就连那次去外地拍照的发作都不能让我正视这个问题,就是这股无知的力量怂恿我沾上了毒品,也同样是这股无知的力量让我漠视它的危害。我的想法特简单,就是最好的避免毒瘾发作的方法就是确保总能搞到毒品。在好莱坞这当然不是问题,但是当我被关押在拘留所里是完全没辙,等于是被迫戒毒。”
“我被关了多长时间,不太清楚,差不多有3天吧。那三天里我就不停的流汗,呕吐,痛苦死了。拘留所也没解释就突然就告诉我可以走了。我在漫长痛苦的出狱手续过程中等待着重见天日,穿着那种囚犯穿的制服,浑身发着虚汗,臭得要死,一边咳嗽一边抽搐,整个人憔悴的不行。最后释放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因,绝对意想不到,是因为我六年前吃了一张不走行人道横穿马路的罚单。我吃了罚单但没按规定上法庭,结果就一直有这么一张抓捕我归案的拘捕令等着我。我干了那么多大小勾当,最后把我关进去的理由居然是横穿马路。哎,最起码我是该罚的罚了,该蹲的蹲了,也算是还了欠社会的债吧。”
“DANNY是接我的人,我们直接回了乐队的公寓(就是之前提到3个月就被房东收回的,拘留事件的差不多发生在这个时间段中间),大家都睡觉了。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自己来一管儿好好舒坦舒坦,洗了个热水澡放松。等他们都起来以后我才发现他们好像都没察觉我人都消失好几天了。我也不是期待多隆重的接风仪式,但稍微有两句慰问的话也不算过分吧。当我后来得知其实是AXL拼凑了保释金我才出的去的时候,我特感动,他绝对够意思。”
连载十:
虽然住在公寓的那段时间里,乐队的创作力不断爆发着火花,但是乐队的生活却逐渐陷入沼泽。公司给的钱没三个月就见底了,公寓被房东收回,SLASH和IZZY成了需要每天注射才有点人样的瘾君子。尽管SLASH在拘留所被强制戒了几天,他和IZZY的区别也就是50步笑100步而已。这个时候乐队才猛然发觉找经纪人已经成了火烧眉毛的头等大事。
“我觉得特别对不起TOM。他从始至终对我们抱着最坚定的信心,而我们却是这么一帮子自我毁灭的怪胎,而对于他的支持,我们的回报就是成天吊儿郎当的瞎胡混。我们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经纪人和制作人也急坏了TOM,因为如果我们不成功,他的饭碗也砸了。”
TOM唯一的保险就是签乐队的时候,他们有几首非常不错的歌。节约时间不废话,总之最理想的经纪人制作人找不到,最后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有差不多的就凑合。在生活和事业压力的驱赶下,乐队终于是勉强在一间小录音棚完成了除了SWEET CHILD O’MINE以外所有后来进入毁灭欲专辑的曲子的样盘,其他还有NOVEMBER RAIN(最初的原版有18分钟长)和DON’T CRY。为了让乐队成员能够不被外界(主要是狐朋狗友)干扰,唱片公司把乐队搬到了远离好莱坞闹事区的LA东部新社区里的一栋楼里。说是远离其实开车就20分钟的事,但因为乐队没人有车,所以公司的隔离措施达到了一定效果。
“我有我自己独特的练琴方法,我从来不刻意的去爬音阶,我总是自己创作一些指法怪异又别扭的RIFF热手。直到今天我还是这样练习,我独创的所谓的‘练习’。”
“那天我就是在那捣鼓,IZZY坐在旁边,他突然对我瞎弹的调调感兴趣‘哎,那是什么呀?’‘不知道,瞎JB玩呗。’‘继续,别停。’他马上就把和弦配好了,DUFF和STEVEN也把鼓点和BASS加上了。就一个小时之内,我瞎捣鼓的小练习就演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AXL那晚一直都呆在他搂上的屋里(这是我前面漏掉没说的部分,总之这个时候AXL开始有点把自己和乐队孤立的迹象),但他对这首歌的贡献绝不比别人少。他就一直在楼上听着想着,一边听一边填词,第二天下午就完成了。歌词倾诉的对象就是他当时的女朋友,后来的老婆,ERIN EVERLY。”
“我们还是没有专职制作人,TOM就找到了业内有名的SPENCER PROFFER临时帮帮忙。我们已经排练过了SWEET CHILD,但是SPENCER听完了以后给我们建议,说歌曲最后的大高潮(就是AXL最后像京剧似的吊嗓子)之前应该有一个充满戏剧性的过渡段。我们完全同意,但是坐在那半天抓破了头皮也想不出怎么个过渡。”
“AXL就在那自言自语‘WHERE DO WE GO?(下一步怎么办/我们去哪)。。。WHERE DO WE GO NOW。。。WHERE DO WE GO?’”
“‘就是它!’SPENCER兴奋的说‘你就试试这几句。’”
SWEET CHILD最后的过渡段就这么写出来了。
再跳过一段,因为实在没什么有意思的故事:乐队终于找到了ALAN NIVEN当经纪人,ALAN说服了GEFFEN发了一张乐队的现场版的单曲专辑—LIVE LIKE A SUICIDE。单曲的发布总算是让TOM吃了一计定心丸,他相信在单曲的帮助下,会有优秀的制作人被吸引住。乐队也第一次从本地有名的重金属电台中听到了自己的作品,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未完待续)
资料来源:摇滚客
编辑整理:拨片网 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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